南律协〔2025〕4号
各律师事务所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,响应司法部党组提出的“五点希望”,进一步强化青年律师政治引领,引导青年律师深入基层,践行人民律师服务理念,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,积极探索推动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“司法所+律师”新工作模式,不断创新青年律师培养方式,为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提供便利条件,提升青年律师在实践当中自身能力素质和服务质量。培养青年律师在实践中善于总结思考问题、将具备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的能力,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、知信行统一,练就为人民服务的真本领、硬功夫。将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有效延伸,实现律师工作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、互促互提。
二、具体内容
(一)遴选条件和数量
在南宁市城区(青秀区、江南区、兴宁区、西乡塘区、邕宁区、良庆区、武鸣区、高新区)遴选5家司法所作为首批基层锻炼点、每个司法所配备1-2名青年律师,以点带面,逐步推行。首批结束后,视情况开展第二批次锻炼。
积极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、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南宁市青年律师(40周岁以下)自愿报名,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填报附件《青年律师到司法所锻炼推荐表》,于1月17日前将推荐表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:nnlx0771@163.com。
南宁市司法局结合推荐报名情况择优选取5-10名青年律师,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科学匹配,确定安排律师参加实践锻炼。
(二)锻炼期限、内容
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全程脱产锻炼三个月(期限:2025年3月-5月),协助司法所所长开展参与人民调解、普法依法治理、基层公共法律服务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、合法性审核(查)、社区矫正等工作。青年律师要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司法所法律服务实践优势,全面促进业务能力提升,积极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贡献。
(三)保障措施
1.岗前培训。青年律师实践锻炼前,由市司法局、市律师协会集中组织开展专项培训,邀请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司法所工作人员、村居法律顾问、人民调解员等对青年律师进行授课,提升调处纠纷技能和基层法律服务水平。
2.政策扶持。协会组织相关的培训和交流活动,给予青年律师在锻炼期间的会费补贴;律师事务所给予青年律师在锻炼期间的相应薪酬、生活补贴、业务支持等,做好青年律师保障工作。
3.双师指导。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分别指派1名老师,司法所老师负责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涉法业务的办理,律师事务所指导老师负责律师基本业务技能的学习,并带领承办一定的案件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选派律师事务所要落实推荐青年律师人员和锻炼期间的保障措施,同时做好律所内部的工作安排,明确1名指导老师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。
(二)青年律师在司法所锻炼期间,要严格遵守司法所工作纪律,注意工作方式方法。
(三)锻炼结束一周后,青年律师提交一份工作心得体会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:nnlx0771@163.com。
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,联系人:曾丽君,联系电话:0771-2410910。
附件:青年律师到司法所锻炼推荐表
南宁市律师协会
2025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