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律师事务所:
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9月23日举办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2017年第二期专题讲座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
9月23日(上午9:00—11:30)
二、地点
南宁市司法局6楼会议室(地址:南宁市明秀西路108号后楼6楼)
三、参加人员
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
四、培训内容和授课师资
课题:关于《证据与鉴定》的专题讲座
授课师资:张保生,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,教授、博士研究生导师,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中国政法大学)主任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。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哲学系,获哲学学士学位;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,获哲学硕士学位;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2000年10月至2001年1月英国肯特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、2002年1月至12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。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,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。主要研究领域为证据法、法理学。
五、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
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及实习律师,自愿报名参加。
本次活动可接受140个名额的报名,活动报名入口于9月20日下午16:3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,全市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通过系统报名。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,先报先得,满额即截止。
六、具体要求
(一)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,不得代签。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,不再安排入场。
(二)未报名成功的人员,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,以免造成场地拥挤,影响活动正常进行。
(三)报名成功后,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,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。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,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。
(四)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,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,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,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。未请假的,按缺席处理。
七、注意事项
由于举行活动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,请参加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。
南宁市律师协会
2017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