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律师事务所:
为了提升我区律师在东盟法律领域方面的服务能力,加强广西律师与东盟主要国家之间在律师培训、业务协作等方面的合作交流,经广西律师协会与新加坡CHUNG TING FAI律师事务所协商,决定今年选派3名执业律师到新加坡进行跟班学习。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选派青年律师赴新加坡的通知转发你们。有意申报的律师请将附件2:赴新加坡学习申请表填写完毕,在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:nnlx0771@163.com(邮件请务必标注:XXX律师事务所XXX+赴新加坡学习申请),纸质版附英语能力证明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,交至南宁市律师协会(济南路23号)702办公室进行申报。
附件:1.关于选派青年律师赴新加坡学习的通知
2.赴新加坡学习申请表
南宁市律师协会
2017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