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律师法》、司法部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和《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》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》以及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细则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并落实自治区司法厅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桂司通〔2018〕34号)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南宁市司法局和南宁市律师协会开展南宁市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。现将南宁市通过2017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通过2017年度执业考核的律师第四批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天(自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司法局和南宁市律师协会提出。联系电话:0771-3860025,0771-2410910。
一、通过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单(4人)
广西冠鸿律师事务所
·李俊军(14501200910743563)称职
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
·冯旭(14501200110203182)称职
广西桂霖峰律师事务所
·王庆斌(14501200510766800)称职
上海汉盛(南宁)律师事务所
·黄岳吉(14501201710125789)称职
二、评定为“不合格”的律师事务所名单(1家)
广西东凯律师事务所
南宁市司法局 南宁市律师协会
2018 年6月1日